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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8-24 11:27:33访问量:

现将《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全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全市管道天然气购气情况

我市2023420243月(合同年天然气需求量4.46亿,同比增长约35%2022合同年实际用气量3.3亿)。今年已落实合同管道气指标3.071亿2022年合同年管道气指标为1.64亿),同比增长87%,管道气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从上游气源看我市签约上游气源企业主要有4家,分别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江苏环亚捷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中中石油2.346亿,占全市签约总量的76.39%中石化签约气量0.56亿占全市签约总量的18.24%中海油签约气量0.055亿,占全市签约总量的1.79%江苏环亚捷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约气量0.11亿,占全市签约总量的3.58%

从购气价格看中石油合同气价在4家上游气源企业中最低,其居民用气采购价格为2.09/m³,非居民用气采购价格为2.563.05/m³;中石化按一口价分别为3.6/m³4.08/m³(占76%);中海油非供暖季、供暖季价格分别为3.5/m³4.3/m³;江苏环亚捷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合同年一口价,为3.58/m³

二、价格测算情况

根据全市各燃气企业20232024年度购气合同及缺口气量LGN测算,各县(市、区)在非采暖季(2023411031日)的多气源平均购气价格(含省网管输价格)为2.673.68/m³,在维持全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3.2/m³)不变的情况,测算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3.384.2/m³

三、核定价格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此次定价在测算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并参照我其它设区市气价水平,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核定全市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3.383.90/m³

四、执行时间

此次中心城区调整后的价格执行时间为2023611031日,其它县(市)调整后的价格执行时间为2023411031日,调价后在燃气费结算时多退少补。

解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价管科

解读电话: 8996220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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