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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会(昌)寻(乌)安(远)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解读

来源:生态文明科发布时间:2021-10-22 22:58:16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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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赣州市会(昌)寻(乌)安(远)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出台实施。“十四五”时期,会寻安生态经济区围绕一轴三多组团总体格局加快打造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区、赣粤闽边绿色发展先行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验区,努力开创会寻安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新局面,为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赣州力量

一、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会寻安生态经济区深入推进、全面发展阶段,主要任务是构建保障有力的生态安全体系,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形成先进高效的生态产业体系,建设生态宜居的新型城乡体系。

——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区域内主要河流面水质优良率达100%,东江流域水功能水质达标率达100%;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数量有所增加;会寻安生态长廊巩固提升,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水土流失持续减少;工业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城镇公共绿地面积不断扩大;流域综合管理能力大幅增强,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生态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生态农业特色化品牌化、制造业绿色化智能化、生态旅游全域化精品化取得重要进展,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全省、全市差距进一步缩小;节能减排取得新进展,资源综合利用达到新水平,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生态产品价值转换路径加快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广泛推广,清洁生产机制初步建立。

——城乡融合取得新突破。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县域实现联动发展,城市空间布局得到全面优化,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功能品位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中心城区和特色集镇相互辉映,形成“做靓中心城区、辐射特色集镇、带动村级发展”三级框架,组团化发展成为趋势。

——区域一体化发展基本构建。基本建立一套1+N一体化发展新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友好型产业创新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方面的的显示度明显提升,一体化示范区主要功能框架基本形成,示范引领会寻安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作用初步发挥,一体化制度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生态文明社会初步建成。生态文化氛围浓厚,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事业繁荣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健全,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应急处理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城乡统筹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城镇、绿色乡村创建取得明显成效,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二、空间布局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考虑生态保护、人口分布、产业结构和城乡布局,优化空间结构,推动形成“一轴三区多组团”的总体格局。

一轴:瑞梅铁路为发展轴,加强沿线会昌、寻乌、安远联动发展,培育壮大绿色农业、低碳工业和文化旅游等产业,加强区域合作和协同发展,打造会寻安生态经济带发展轴。

三区:即会昌县城片区、寻乌县城片区、安远县城片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完善综合配套设施,发挥龙头作用,强化对周边乡镇的辐射带动,强化要素集聚,加快秀美宜居宜业城市建设。

多组团:即三百山国家森林公园、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汉仙岩风景名胜区、会昌山国家森林公园、湘江国家湿地公园为组团,完善自然生态保护地,提升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筑牢南方丘陵山地重要生态屏障,保护东江一江清水。

会寻安生态经济区空间布局图


三、重点任务

根据规划,围绕建立健全生态文明体系,提出六方面重点任务。

1.聚焦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出建设生态安全体系”,重点筑牢东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2.聚焦实现区域内联外畅,提出建设生态基础体系”,重点推进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和区域合作建设;

3.聚焦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提出建设生态产业体系”,重点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工业集群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

4.聚焦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提出建设生态生活体系”,重点加快提升城市品质、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5.聚焦厚植生态文化理念,提出建设生态文化体系”,重点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加强宣传推广、推进资源节约、倡导绿色生活;

6.聚焦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提出“健全生态制度体系”,重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创新生态治理模式,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四、重点工程

围绕六大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任务,规划提出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工程、能源供应建设重点工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农业重点工程、工业集群发展工程、服务业扩容提质工程、城市建设与品质提升重点工程、乡村振兴发展重点工程、民生福祉提升行动等12个重点专项工程(行动)


政策解读渠道:市发改委生态文明科 0797—8991535

              赣州市长征大道8号1号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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