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印发《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办法(试行)》。因试行期满,拟对该办法进行修订(名称修订为《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2年7月2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邮箱zcfgk8391936@163.com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寄至:赣州市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1706室(邮政编码341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