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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公告(二)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1-01 21:21:52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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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将召开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202216日上午9:30,在赣州香江湾国际酒店(达芬奇店)召开

二、听证方案要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对市中心城区部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进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实际办园负担压力,兼顾 CPI 涨幅控制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我市实际,拟定调整中心城区(包括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赣县区、南康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方案如下:

   

现行收费标准

(元/月/生)

拟调整的收费标准

(元/月/生)

省级示范园

400

560

市级示范园

300

460

城区普通幼儿园

200

360

乡村普通幼儿园

120

260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3人

1.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范卫权(人大代表)、刘秀根(政协委员);

2.消费者代表(幼儿家长)10名:温雁萍、郭永平、肖力伟、温细莲、江波、温见强、黄敬博、钟卿、张宁、刘中连;

3.经营者代表(公办幼儿园负责人)5名:邹琴香(赣州市保育院)、陈萍(章贡区第十五保育院)、王娟(蓉江新区第一保育院)、肖芳(经开区凤岗镇中心幼儿园)、王春花(沙石第二保育院)

4.专家学者2名:谢章莲(赣南师范大学)、吴勋华(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社会组织、政府相关部门代表4名:曾善荣(市消协)、饶淑清(市教育局)、彭水林(市财政局)、丁瑞华(市卫健委)。

赣南日报社、赣州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应邀参加本次价格听证会。

四、听证人名单(4人)

赣州市发展改革委:马晓聪、卢小兵、李菁、曾毅。

五、听证会联系方式

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邮箱:fgw8996220@163.com)或书面形式向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17楼1703室)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8996220。

特此公告。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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