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厅电〔2021〕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严格初审,并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意见,原则确定赣州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中心等7个集体、吴贤兰等12名个人(名单附后)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候选组织和先进个人候选人。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赣州市发改委、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实名、书面形式(可发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公示期自2021年4月28日至5月7日。
联系部门:赣州市发改委生态文明科,8991535,gzsstwmb@126.com;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科,8685041,gzzhxtk@163.com
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主楼1450室;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801室
邮 编:341000
附件:赣州市拟推荐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赣州市拟推荐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
1.赣州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中心
2.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
3.全南县农业农村局
4.上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赣州市寻乌生态环境局
6.大余章源生态旅游有限公司
7.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先进个人
1.于都县祁禄山生态林场护林员 吴贤兰
2.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科工作人员 于晓峰
3.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综合股负责人 甘雪慧(女)
4.江西威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铁城
5.赣州市柑桔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严翔
6.赣县区水土保持局副局长 邱欣珍
7.石城县赣江源镇党委书记 许毅
8.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孙卉(女)
9.赣州市计划与节水办公室主任(河长制工作科负责人) 周志强
10.安远县人民政府县长 肖斐杰
11.崇义县人民政府县长 潘金诚
12.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卢述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