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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2020年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的公示

来源:服务业发展科发布时间:2020-09-11 00:00:00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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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市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作用,根据《赣州市现代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赣市发改服务字〔2017〕1262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赣州市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赣市发改服务字〔2020〕426号)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部门审查、专家评审,现将2020年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方案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9月17日前向市发改委服务业科、市财政局经建科反映。

  市发改委服务业科:罗文春, 8991906,市政中心主楼1406房。邮箱:gzfgwfwy@163. com。

  市财政局经建科:郑业平, 8132969,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市财政局605房。邮箱:gzczjjk@163. com。

  附件: 2020年赣州市服务业专项资金拟排项目汇总表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赣州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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