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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赣州市发改委发布时间:2022-07-22 19:14:55访问量:

刘龙水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石城列入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上半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标志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全面启动。202111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打通“两山”转换通道。市发改委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112月,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小组办公室公布首批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及示范基地创建单位名单,石城县成功入列。目前,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仅支持省、市一级全域试点,尚未支持县一级全域开展试点工作。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赣州市全域列为国家第二批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在资金政策方面优先向石城县倾斜,重点支持石城县打造为全省乃至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样板。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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