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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

来源:发布时间:2019-09-22 08:00:00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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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赣州市发改委(含委属管单位)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赣州市发改委(含委属管单位)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赣州市发改委(含委属管单位)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赣州市发改委(含委属管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赣州市发改委(含委属管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赣州市发改委(含委属管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赣州市发委(含委属管单位2018年度“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赣州市发改委(含委属管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

  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赣州市发改委(含委属管单位)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区域发展规划,提出经济发展目标、政策和意见建议。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制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衔接安排中央和省投资项目。编制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目标和政策。

  (六)组织制定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

  (七)负责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有关工作。推进产业结构及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工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八)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九)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组织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国家粮油等储备。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汇总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组织开展研究拟订、协调推进全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重大举措和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等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价格法》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价格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地方性价格管理的法规和规章,编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改革方案;指导各县(市、区)物价管理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

  (十六)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编制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物价总水平年度控制目标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实施特殊情况下的价格干预措施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七)按照价格管理权限,依法制定和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组织价格听证,发布价格公告。负责衔接毗邻地区价格政策、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十八)拟定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计划,根据国家、省的安排,部署、检查和按时完成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任务和成本调查工作;负责完成对政府定价目录中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监审工作。

  (十九)负责研究通过价格、收费管理为本市招商引资、重点建设用材价格、费用管理政策、办法、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参与研究制定医疗、医改等涉及价格、收费问题的重大改革方案。

  (二十)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价格形势分析、价格趋势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掌握、反映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及服务价格变动情况,为市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十一)负责全市涉案、涉纪、涉税物品价格认定和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的认定工作。

  (二十二)管理和协调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管理市项目开发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二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对项目节能情况进行监察监测并提出节能减排有关对策措施;开展节能监察监测宣传、培训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十四)负责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检查、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4个,包括: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赣州市物价局、赣州市重点工程办公室、赣州市项目办公室。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130人,其中行政编制8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27人,全额拨款编制23人);年末实有人数 197人,其中:在职人数116人(含公务员75人(含驻市发改委纪检组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21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5人,遗属5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907.96万元(其中发改委机关3651.49万元、市物价局636.08万元、重点办515.78万元、项目办104.6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242.47万元,较2017年增加787.08万元,增长54.08 %;本年收入合计2665.49万元,较2017年减少1198.35万元,下降31.01%,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较多。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626.96万元(发改委机关1537.89万元、市物价局625.83万元、重点办395.22万元、项目办68.02万元),占98.55%;其他收入38.53万元,占1.4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4907.96万元(其中发改委机关3651.49万元、市物价局636.08万元、重点办515.78万元、项目办104.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343万元,较2017年增加316.26万元,增长10.45%,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以及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改革补缴单位负担部分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564.97万元,较2017年减少727.52万元,下降31.7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付完成率提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663.6万元,占79.68%;项目支出679.4万元,占20.3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8.94万元,决算数为3291.07万元(发改委机关2169.08万元、市物价局631万元、重点办421.18万元、项目办6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55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0.11万元,决算数为230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以及人员增加和工资标准调整,增加2018年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7.73万元,决算数为26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7%,主要原因是: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改革,补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增加经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31万元,决算数为14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9%,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增加经费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67.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列支。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79万元,决算数为10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增加经费支出。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列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1.67万元(发改委机关1489.68万元、市物价局631万元、重点办421.18万元、项目办69.8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496.15万元,较2017年增加212.11万元,增长16.5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以及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98.37万元,较2017年增加60.6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是:业务变化调整增加相应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4.1万元,较2017年减少223.36万元,下降41.56%,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支出减少。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3.05万元,较2017年减少41.04万元,下降93.08%,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基本满足办公需要,资产购置费用减少。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46万元,决算数为31.63万元(发改委机关16.09万元、市物价局12.09万元、重点办2.16万元、项目办1.29万元),完成预算的29.7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决算数为6.55万元,完成预算的27.29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5.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因公出国(境)事项多于2017年。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46万元,决算数为25.08万元,完成预算的30.41 %,算数较2017年减少2.66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无公务车辆购置以及相关费用发生。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1.4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增加19.56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业务变化调整增加相应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6%。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发改委机关2个、市物价局、重点办、项目办各1个),共涉及资金203.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29.98%。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为弘扬生态文化,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2018年我部门在赣南日报社开设《生态文明建设周刊》,并联合开展“寻找美丽赣州”活动,作为本项目支出的重要内容。项目资金共50万元,由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到位资金5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实际支出50万元,预算偏差率为0%。

  从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本项目通过开设《生态文明建设周刊》,开展“寻找美丽赣州”活,加大了生态文明建设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提高了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率和公众参与率,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生态文明建设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较好的完成了产出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生态和可持续效应,得到干部群众的满意认可。最终该项目的综合得分为100分。其中,“项目执行率”10分,评价得10分;“项目产出”指标分值50分,评价得分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评论得分1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附件:收入决算表

  
附件: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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