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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5个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9900万元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07-29 17:07:28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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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发改委印发《关于下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环资〔2021〕565号),我市于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兴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崇义县城区雨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信丰县城污水管网建设、上犹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5个项目入选支持范围,项目总投资13.6亿元,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9900万元。此次资金下达,将进一步完善我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能力,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下达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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